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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门诊报销政策及流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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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参保人员:

为方便广大参保人员了解最新医保政策,现将全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报销政策及流程梳理如下:
一、门诊待遇(结算报销标准、封顶线)

1.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待遇


2.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待遇

州级三家定点医疗机构指:黔南州人民医院、黔南州中医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3.参保人员门诊 慢性病待遇 


4.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二、办理登记备案

 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实行先备案后直接结算。


(一)办理备案平台

(1)线下办理:黔南州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各县(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

(2)线上办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贵州医保APP、“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黔南医保”微信公众号等途径。


(二)备案材料


(三)备案时限

即时办结。

三、异地就医结算

1.普通门诊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省内、跨省可通过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州外省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产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省外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产生的普通门诊费用,需先现金垫付后带回参保地申请报销。


2.慢特病门诊

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完成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并按规定备案到就医地已开通5个慢特病(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门诊费用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在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5个慢特病门诊费用可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网站查询。其他慢特病病种经异地备案到异地选定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病种相关费用需现金垫付后,带回参保地申请报销。


四、申请手工报销

门诊治疗费用因故未能直接结算,可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一)报销时限

医保经办窗口自收件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的审核、拨付工作。

(二)报销方式

中心端手工零星报销。

(三)报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有效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医院盖章);

4.处方明细;

5.参保人员银行账号。

备注:1.门诊特殊病缺药外购需提供按规定填报的《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缺药外购申请表》。2.医院有效票据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票据一式两份。


五、温馨提示

(一)以下情况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6.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二)与治疗门诊特殊疾病无关的医药费用不能按照门诊特殊疾病政策支付。

六、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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