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为民、惠民、便民宗旨,聚焦重点人群医保待遇保障,减轻困难群众和重病患者医疗负担,扎实做好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办好医保民生实事,持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落实资助参保,做到“应保尽保”。医保部门每月与农业农村、民政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低保对象、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全年动态参保,对新认定的特殊困难任务及时对人员进行标识,让特殊困难群众即参即享。定期将符合资助但已按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费的,按月上报州级医疗保障部门申请退费,款项下拨后及时通过“一卡通”打款给群众,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落实待遇保障,做到“应享尽享”。为有效减轻特殊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政策倾斜保障,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提高到5万元,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参照特困人员管理)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慢特病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按100%比例救助,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按70%比例救助,低保边缘家庭人口按60%比例救助。
三是落实监测预警,做到“应推尽推”。按照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双预警机制,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及脱贫人口年度内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单次、累计个人负担超过当年度防止返贫监测范围,普通城乡参保居民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单次自付、年度累计自付超过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作为因病致贫风险预警标准,按月将医保防贫预警监测人员报送县农业农村部门进行综合评议,由农业农村部门将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人员反馈医保部门,跟进落实帮扶措施,做到主动发现、动态监测、信息共享、精准帮扶。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应认尽认”。针对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身份认定前6个月(含)内发生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县医疗保障局对2024年以来新认定的救助对象,对其身份认定前6个月的医疗费用进行摸底,梳理发生医疗费用但未享受医疗救助人员名单,主动落实医疗救助追溯待遇,坚决守牢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