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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都匀: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 防止群众因病返贫致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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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都匀市医保局高度重视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工作,通过落实参保资助、夯实托底保障、优化程序等,全方位优化医疗救助服务,全力防范群众因病致贫返贫,有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健康权益。

一是落实分类资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精准资助。对确有困难的群众,按其类别实施分类资助。资助对象由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后,相关部门将认定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抄送市医保局。医保部门根据认定部门提供的人员名单,及时在医保系统做好人员身份标识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得到精准资助,确保资助不少一户不漏一人。截止2025年6月底,实现全市56239名特殊困难群众的参保资助,投入参保资助资金655.37万元。

二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确保救助对象信息准确。加强与市民政、市农业农村等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动态更新机制,通过信息共享交换获取的信息,对已经相关部门核准身份的救助对象,医保部门及时落实相应医疗救助待遇。同时每月根据民政、农业农村部门推送的特殊人员身份进行分类标识,确保新进入的及时享受医疗救助,符合退出的及时在系统操作取消人员救助属性。

三是优化申请审核程序,确保群众就近申领救助。充分依托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救助对象未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的,可选择到市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医疗救助费用手工(零星)报销,也可以到乡镇(街道)党务政务中心窗口申请医疗救助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截止2025年6月底,都匀市手工医疗救助88人次,发放金额14.65万元。

四是夯实医疗救助保障,确保医保待遇全面落实。夯实医疗救助保障,按“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将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慢特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规定纳入救助保障。截止2025年6月底,都匀市医疗救助对象住院和门诊慢特病享受三重医疗保障共21434人次,医疗总费用4836.94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支付3116.52万元、大病保险支付384.24万元、医疗救助支付407.42万元。

五是实施追溯救助制度,确保群众不因病返贫致贫。根据省州文件精神,对2024年以来新认定的救助对象,对其身份认定前医疗费用进行摸底,对未享受医疗救助的及时联系提醒救助对象,依申请给予医疗救助追溯救助待遇。原则上,新增医疗救助对象自身份认定次月1日起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动态调出医疗救助对象自救助对象身份退出次月起停止医疗救助待遇。截止2025年6月底,都匀市追溯救助发放共535人次70.59万元,切实帮助困难群众减轻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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