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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医保政策第97期】辅助生殖有哪些项目纳入了医保?—我省辅助生殖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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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技术是为不孕不育夫妇提供生育支持的重要医疗手段,目前我国育龄人群的不孕不育发生率约为12%-15%,涉及约至少5000万家庭。自2024年12月10起,我省正式将一系列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畴,为有生育意愿的家庭带来了福音。下面,我们一起看下具体有哪些政策。

(一)我省将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包括:

1.普通诊疗项目(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取卵术、人工授精、精子优选处理、切开取精术。

2.特殊诊疗项目(个人先行自付10%):胚胎培养、胚胎培养-裹胚培养(加收)、胚胎移植、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加收),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显微切开取精术,单精子注射、单精子注射-卵子激活(加收)。

(二)报销比例

1)职工医保:普通诊疗项目报销70%,特殊诊疗项目扣除10%自付比例后按70%报销。

2)城乡居民医保:普通诊疗项目报销50%,特殊诊疗项目扣除10%自付比例后按50%报销。

(三)项目费用限额与次数

1)报销次数:每个项目限报销2次/人,支付金额计入住院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占用普通门诊额度)。

2)个人负担费用待遇。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不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医疗救助对象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救助待遇。

3)无起付线。辅助生殖项目不设起付标准,直接按比例报销。

(四)异地就医:跨省异地就医开展辅助生殖的参保患者,其产生的医药费用暂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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