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职业妇女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专项费用补助,是保障职工生育权益、减轻家庭生育负担的重要民生政策。黔南州始终致力于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为广大参保职工的生育之路提供坚实保障,现将生育津贴申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申领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依法申领生育津贴:
1.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2.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男职工。
二、申领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本人银行卡信息(需准确提供开户行及账号);
3.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需加盖就诊医院公章);
4.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需额外提供《女职工生育津贴单位工资情况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1.本人及配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发票原件;
3.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4.本人银行卡信息(需准确提供开户行及账号);
5.配偶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需加盖就诊医院公章);
6.《女方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承诺书》(办理时现场填写)。
三、申领办理渠道
职工可携带上述完整材料,前往当地政务大厅医疗保障服务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将现场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若职工不便前往线下窗口,可通过以下步骤在线申领:
1.打开浏览器,搜索“贵州省政务服务网(省级)” 并进入;
2.在网站页面中定位“黔南州”,选择本人所属的参保地医疗保障局;
3.在服务事项中找到“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点击进入后再次选择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4.点击“在线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上述所需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完成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