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医保政策第103期】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答疑
答:(一)纳入门诊慢特病报销的药品,必须是在国家及省药品目录内,否则不能报销。
(二)门诊慢特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且与办理病种相关的检查、治疗和医用耗材等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
答: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需在本人选定的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州内,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三家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长期在州外异地居住或工作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备案登记后,方可选择居住地的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
答:职工:糖尿病(并心、脑、肾、周围神经病变及视网膜病变)年度支付限额为12000元;原发性高血压(并心、脑、肾损害)的年度支付限额也为12000元,
居民:糖尿病(并心、脑、肾、周围神经病变及视网膜病变)年度支付限额为8000元;原发性高血压(并心、脑、肾损害)的年度支付限额也为8000元。
参保人员办理多种门诊慢性病的,支付限额可以叠加,但叠加后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职工医保不得超过17000元,城乡居民医保不得超过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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