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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医保基金监管2024年第三期典型案件曝光(二十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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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都匀市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3月,都匀市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都匀市妇幼保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多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11032.07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都匀市妇幼保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1032.07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3309.62元。

二、都匀湘君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3月,都匀市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都匀湘君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多收费、进销存不符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454.72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都匀湘君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6454.72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4936.42元。

三、贵州一品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福泉分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5月,福泉市医疗保障局接到问题线索,经核实发现贵州一品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福泉分公司存在将非慢特病病种用药纳入慢特病报销问题,涉及违规问题5人16人次,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317.28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药店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贵州一品恒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福泉分公司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317.28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违约金695.18元。

四、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茅坡社区大水沟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625日,瓮安县医疗保障局在卫生室全覆盖检查中,发现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茅坡社区大水沟卫生室存在严重违反基本诊疗规范、医保结算药品进、销、存严重不符药品串换进行医保结算乱收费、未执行村卫生室零差率销售政策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9271.00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黔南州基层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支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中止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茅坡社区大水沟卫生室协议6个月。2.责令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茅坡社区大水沟卫生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费用209271.00,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62781.30元。3.追回已拨付的2024112024531日一般诊疗费用186002.43元。

五、瓮安县东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瓮安县医疗保障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瓮安东康医院在未取得卫生健康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搬迁新址开展诊疗服务并进行医保结算。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中止瓮安东康医院服务协议2个月。2.责令瓮安东康医院退回搬迁新址期间发生的医保违规费用金额221844.31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66553.29

六、贵定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贵定县医疗保障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贵定县中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低标院、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9468.60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贵定县中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9468.60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0%违约金11946.86元。

七、贵定县云雾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贵定县医疗保障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贵定县云雾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低标入院、分解收费、过度检查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9596.31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卫生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贵定县云雾镇中心卫生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9596.31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0%违约金6959.63元。

八、贵定县宝山街道宝花村第一卫生室违规进行医保结算案

2024年4月,贵定县医疗保障在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中,发现贵定县宝山街道宝花村第一卫生室存在参保人员未就诊产生医保费用、家庭成员代购进行医保结算现象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30.93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卫生室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贵定县宝山街道宝花村第一卫生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30.93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违约金279.28元3.暂停医保结算一个月。

九、龙里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3月,龙里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龙里县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39898.18。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龙里县人民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39898.18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0%的违约33989.82

十、龙里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3月,龙里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龙里县中医医院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1891.11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龙里县中医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1891.11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0%的违约金12189.11元。

十一、龙里县健群大药房将医保目录内药品相互串换销售案例

20245月,龙里县医疗保障局组织调查组在核查群众举报线索中,发现龙里县健群大药房存在将医保目录内药品相互串换销售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5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限期整改,约谈药店法定代表人2.责令龙里县健群大药房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5.00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85.00元。

十二、惠水县人民医院DIP病组存在“气管镜刷检术”多编码案

202310月,惠水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在开展DIP住院病案专项稽核中,发现惠水县人民医院DIP病组存在气管镜刷检术多编码现象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及《黔南州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立即整改。2.责令惠水县人民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332.21,并处造成损失金额20%的违约金666.44元。

十三、惠水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4月,惠水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惠水县中医医院存在低标入院、串换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7925.01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惠水县中医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7925.01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0%的违约金6792.50元。

十四、贵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县府路第一分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2惠水县医疗保障局在现场检查,发现贵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县府路第一分公司部分药品购销存不符、将保健品串换成药品销售未在药店GSP管理系统如实录入销售数据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8569.40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贵州惠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县府路第一分公司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8569.40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违约金14570.82元;3.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十五、长顺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3月,长顺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长顺县人民医院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15337.37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长顺县人民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15337.37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0%的违约金41533.74元。

十六、长顺县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3月,长顺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长顺县妇幼保健院存在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多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6658.76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长顺县妇幼保健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6658.76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0%的违约金13665.88元。

十七、长顺现代民族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3月,长顺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长顺现代民族医院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4608.15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长顺现代民族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4608.15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10%的违约金7460.82元。

十八、独山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独山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独山县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13236.23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独山县人民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13236.23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20%违约金82647.25元。

十九、独山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独山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独山县中医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不合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9936.78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独山县中医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9936.78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20%违约金15987.36元。

二十、独山县影山镇紫林山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4月,独山县医疗保障局在就诊人次和医保结算数据增长异常中,发现独山县影山镇紫林山村卫生室存在未建立药品、医用耗材的进销存电子台账分解处方等问题。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贵州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卫生室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独山县影山镇紫林山村卫生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413.6112081.4元。

二十一、三都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三都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三都县人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3116.80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三都县人民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3116.80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违约金45935.04元。

二十二、三都县都江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三都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三都县都江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8557.13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卫生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三都县都江镇中心卫生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8557.13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违约金14567.14元。

二十三、三都康华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三都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三都康华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低标准入院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5115.99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三都康华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5115.99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违约金7534.80元

二十四、荔波县玉屏佳佳康大药房永汇店将保健品以赠送方式诱导参保人员刷医保卡购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

2024年4月,荔波县医疗保障局开展基金专项检查中,发现荔波县玉屏佳佳康大药房永汇店存在将保健品以赠送方式诱导参保群众刷医保卡购药现象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53.00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荔波县玉屏佳佳康大药房永汇店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53.00元,并造成损失金额30%违约金345.90元。

二十五、平塘县通州镇平里河村第二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平塘县医疗保障局开展基金监管日常稽核检查中,发现平塘县通州镇平里河村第二卫生室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部分门诊处方单患者签字一栏为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代签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593.95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卫生室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平塘县通州镇平里河村第二卫生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593.95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2278.19元。

二十六、平塘顺百年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6黔南州医疗保障局组织检查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平塘顺百年医院存在挂床住院、低标入院、收费与服务不符、超标准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0789.78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约谈主要负责人。2责令平塘顺百年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0789.78元,并处违约金38266.90元。

二十七、罗甸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4月,罗甸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罗甸县人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5885.89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罗甸县人民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5885.89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22765.77元。

二十八、罗甸县边阳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4月,罗甸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罗甸县边阳镇中心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8608.69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卫生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罗甸县边阳镇中心卫生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8608.69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14582.61元。

二十九、罗甸民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4月,罗甸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罗甸民康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8840.48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罗甸民康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8840.48元,并处造成损失金额30%的违约金17652.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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