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都匀民生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都匀民生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降低服务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超限定使用范围用药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7292.31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约谈医院相关负责人。2.责令都匀民生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7292.31元,并处违约金52301.54元。
二、都匀湘君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都匀湘君医院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重复收费、过度诊疗、过度检查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9681.5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约谈医院相关负责人。2.责令都匀湘君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9681.5元,并处违约金26396.04元。
三、黔南丽人妇产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黔南丽人妇产医院存在过度检查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033.79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约谈医院相关负责人。2.责令黔南丽人妇产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033.79元,并处违约金4406.76元。
四、三都湘一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三都湘一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过度检查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4477.96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三都湘一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24477.96元,并处违约金46040.21元。
五、独山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独山县中医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过度检查、收费与服务不符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02564.22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独山县中医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02564.22元,并处违约金225604.18元。3.将该院涉及卫生健康部门职责的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六、长顺百信医院涉嫌伪造医学文书造成医保基金流失案
2024年8月,长顺县医疗保障局在核查可疑问题线索中发现,长顺百信医院存在免费车接车送、伪造医学文书、不合理治疗、过度检查、低标住院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3935.11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长顺百信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3935.11元,并处罚款131805.33元。2.中止医保服务协议1年。
七、长顺县杏林药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长顺县医疗保障局在第三季度稽核检查中发现,长顺县杏林药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店存在医保结算数据丢失、上传医保结算数据有误、医保项目内药品相互串换销售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646.30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药店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长顺县杏林药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店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646.30元,并处违约金217.20元。3.暂停长顺县杏林药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店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
八、长顺县兴业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长顺县医疗保障局在第三季度稽核检查中发现,长顺县兴业药房有限公司存在上传医保结算数据有误、医保项目内药品相互串换销售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863.50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药店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长顺县兴业药房有限公司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863.50元,并处违约金1021.50元。
九、长顺县家家好大药房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长顺县医疗保障局在第三季度稽核检查中发现,长顺县家家好大药房有限公司存在上传医保结算数据有误、医保项目内药品相互串换销售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91.00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药店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长顺县家家好大药房有限公司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91.00元,并处违约金610.00元。
十、三都周覃惠民医院伪造病历骗取医保基金案
2024年6月,三都县医疗保障局在核查举报线索中发现,三都周覃惠民医院存在伪造病历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26.92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三都周覃惠民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726.92元,并处罚款4317.30元。2.暂停三都周覃惠民医院住院部医保结算6个月。
十一、三都康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三都县医疗保障局在数据监测中发现三都康民医院医保结算费用异常增长,经核查,三都康民医院存在减免自付费用,诱导参保人员就医、住院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41.85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三都康民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41.85元,并处违约金492.55元。2.中止三都康民医院中医科医保结算1个月。
十二、三都爱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诱导患者就医案
2024年8月,三都县医疗保障局在核查可疑问题线索中发现,三都爱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减免自付费用、用车接送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1689.86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三都爱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1689.86元,并处违约金60506.96元。2.中止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
十三、三都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三都县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三都县中医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进销存不符、过度检查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319.75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三都县中医医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4319.75元,并处违约金4295.93 元。
十四、三都县大河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三都县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三都县大河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对码错误、低标准入院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031.58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三都县大河镇中心卫生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7031.58元,并处违约金2109.47元。
十五、都匀广济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0月,都匀市医疗保障局在核查问题线索中发现,都匀广济医院存在低标收治入院及病历质量差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874.31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约谈医院相关负责人。2.责令都匀广济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874.31元,并处违约金1037.20元。3.将该院涉及卫生健康部门职责的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十六、福泉市第三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8月,福泉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卫生健康局开展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福泉市第三人民医院普外科和骨科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将手术患者给予西医治疗同时常规使用中医治疗项目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3919.00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福泉市第三人民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3919.00元,并处违约金4783.80元。
十七、福泉磷城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8月,福泉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卫生健康局开展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福泉磷城医院存在耳针治疗收费为每天一次,但患者实际做治疗为5-7天一次、中医科病历诊断依据不足且无中医诊疗执行单记录,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801.04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福泉磷城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801.04元,并处违约金1760.08元。
十八、瓮安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瓮安县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瓮安县人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98863.86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瓮安县人民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98863.86元,并处违约金19886.39元。
十九、瓮安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瓮安县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瓮安县中医医院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33737.62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瓮安县中医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33737.62元,并处违约金23373.38元。
二十、瓮安县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瓮安县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瓮安县妇幼保健院存收费与实际诊疗不符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2022.99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瓮安县妇幼保健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2022.99元,并处违约金5202.30元。
二十一、瓮安县中坪社区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9月20日,瓮安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村卫生室全覆盖检查中发现,中坪镇中坪社区卫生室存在未执行国家医保报销政策、在未开具处方的情况下进行输液注射、未建立进销存台账和药品进销存不符、未执行卫生室零差率销售政策、乱收费和随意加成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11.58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中坪镇中坪社区卫生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11.58元,并处违约金334.44元。2.追回已拨付2024年1~5月的一般诊疗费1358.78元。3.中止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4.将该卫生室涉及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的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二十二、贵定县昌明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贵定县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贵定县昌明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低标入院、超限制使用检查项目、串换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2705.05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卫生院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贵定县昌明镇中心卫生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2705.05元,并处违约金5270.51元。
二十三、贵定县盘江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贵定县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贵定县盘江镇中心卫生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低标入院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766.99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卫生院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贵定县盘江镇中心卫生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766.99元,并处违约金576.70元。
二十四、贵定康馨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贵定县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贵定县康馨医院存在对码错误、超标准收费、低标入院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186.1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贵定县康馨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186.1元,并处违约金1118.61元。
二十五、龙里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龙里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住院病历抽审检查中发现,龙里县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9213.28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龙里县人民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9213.28元,并处违约金5772.00 元。
二十六、龙里县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龙里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住院病历抽审检查中发现,龙里县中医医院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无指征检查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389.28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龙里县中医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389.28元,并处违约金2287.04元。
二十七、龙里县洗马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龙里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住院病历抽审检查中发现,龙里县洗马镇中心卫生院存在无指征检查、过度检查、诊断及病程记录与实际使用情况不一致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21.30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卫生院限期整改。2.责令龙里县洗马镇中心卫生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21.30元,并处违约金224.26元。
二十八、龙里县民生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龙里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住院病历抽审检查中发现,龙里县民生医院存在过度检查、无医嘱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426.75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龙里县民生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426.75元,并处违约金2484.29 元。
二十九、龙里县和协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龙里县医疗保障局在开展住院病历抽审检查中发现,龙里县和协医院存在打包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123.85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龙里县和协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123.85元,并处违约金1641.70 元。
三十、独山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独山县医疗保障局在对医保结算疑点数据核查中发现,独山县人民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挂床住院、分解收费、无前置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01342.66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独山县人民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01342.66元,并处违约金79701.15元。3.将该院涉及卫生健康部门职责的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三十一、独山县下司镇星朗村卫生室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独山县医疗保障局在全覆盖检查中发现,独山县下司镇星朗村卫生室存在药品耗材进销存起始数不清,进销存台帐欠规范、未建立药品耗材报损台账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646.40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村卫生室立即整改。2.责令独山县下司镇星朗村卫生室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646.40元,并处违约金929.28元。
三十二、独山现代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8月,独山县医疗保障局在核查可疑问题线索中发现,独山现代医院存在诱导参保人员就医、多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3822.60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独山现代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3822.60元,并处违约金25132.83元。3.将该院涉及卫生健康部门职责的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三十三、独山县鸿雁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8月,独山县医疗保障局在全覆盖检查中发现,独山县鸿雁药店存在超量开药、药品进销存不符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83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药店立即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独山县鸿雁药店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83元,并处违约金321.90元。
三十四、平塘县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平塘县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平塘县妇幼保健院存在低标住院、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5448.83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平塘县妇幼保健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5448.83元,并处违约金5089.77元。
三十五、平塘县者密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平塘县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平塘县者密镇中心卫生院存在低标住院、不合理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672.99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卫生院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平塘县者密镇中心卫生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2672.99元,并处违约金4534.60元。
三十六、平塘京舟康复医疗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平塘县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平塘京舟康复医疗中心存在超过限定天数医保基金支付、不合理收费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011.17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平塘京舟康复医疗中心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011.17元,并处违约金2402.23元。
三十七、罗甸县木引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9月,罗甸县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罗甸县木引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过度诊疗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819.80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卫生院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罗甸县木引镇中心卫生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0819.80元,并处违约金2163.96元。
三十八、罗甸民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9月,罗甸县医疗保障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罗甸民康医院存在过度诊疗等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2171.54元。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医院限期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2.责令罗甸民康医院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2171.54元,并处违约金6434.31元。